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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原产地证明要求常见问题Q&A!(美国普惠制税率、限制、东盟标准、货物运输要求)
来源: | 作者:盈科外服 | 发布时间: 2019-07-08 | 5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 哪些东南亚国家享受美国普惠制进口待遇(GSP)?


答: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

二、 哪些商品适用美国普惠制税率?

答:超过3500多种商品,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期发布;具体产品适用情况,欢迎咨询盈科顾问。

三、 美国总统可以对普惠制的适用作出哪些限制?

答:
1. 根据利益相关方在年度审核中提交的申请,将某项商品从GSP适用产品清单中移除;

2. 对于新增加的适用GSP商品,限制其优惠税率对某些国家的适用;

3. 特定商品重新加入GSP清单后,限制其优惠税率对某些国家的适用;

4. 对某个国家移除特定商品的优惠税率适用。

四、 美国是如何认定东盟五国的原产地证标准?

答:适用GSP税率的商品,其生产材料成本或价值加上直接加工处理费用必须超过商品抵达美国口岸时的35%。对于进口商来说,若无法确定某件商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要求,应当参考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判例或者联系CBP做出生效决定。

五、 受惠国使用进口原材料加工,是否可以认定为当地成分?

答:东盟五个受惠国家的原材料,即使在五个的其他国家加工最终出口到美国,亦可认定为符合当地成分要求。其他来源地国的原材料,若在出口国经过实质性加工成为新的材料(新的名称、属性和用途),可以认定为当地成分。

六、 对进口到美国适用普惠制的商品,在货物运输上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来说,进口货物必须从受惠国直接运输到美国,而不通过其他国家的领土。但若转港运输到美国,所进口货物不应当经过转运港国家或地区的商业领域。

关于盈科外服 · 印尼
盈科外服印尼团队


  印尼华侨,1994年新西兰毕业工商管理学士,能流利使用3种语言(中、英、印),拥有20多年的法务经验以及政府公关技术,很熟悉印尼劳动法、土地法、种植企业以及金融机构。


  中国大陆律师,印尼区法务总监,能流利使用汉语、英语及印尼语。旅居印尼多年,曾于印度尼西亚大学进修。郑莺在对印尼投资分析和落地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