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
招聘
新闻
活动
公司动态  |   dynamic
热门资讯  |   Popular
柬埔寨法律与税务动态 | 2020年第2期
来源: | 作者:盈科外服·柬埔寨 | 发布时间: 2020-05-13 | 2839 次浏览 | 分享到:


1、新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2020年1月20日,经济和财政部(“ MEF”)颁布了新《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089号),补充修订了有关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申请规则和程序的2016年第965号条例。

       第089号条例规定了用于出售或长期租赁的房地产开发许可证或许可的三种类型,即住宅开发许可证/许可,共有建筑开发许可证/许可和地块开发许可证/许可。值得注意的是,第965号旧条例不包括租赁活动。但是,第089号条例的租赁行为仅适用于永久租赁(租赁期为15至50年)。

       住宅开发和共有建筑开发许可证包含两种商业模式,并且不再需要缴存预付款这一开工条件。类型1的许可证允许开发商出售已经建成的商品房,而类型2的许可证则是预售许可证。

2、劳动部颁发受疫情影响的服装和旅游企业中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指引

       劳动和职业培训部(MLVT)颁布了《关于为受COVID-19严重影响的服装和旅游业企业中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指示》(045/20号指引,2020年4月17日)。

       针对COVID-19流行病,045/20号指引旨在为面临原材料短缺或缺乏订单、出口市场和客户,或面临困难导致暂时停产停业的金边,暹粒,西哈努克、白马和贡布的服装业私营部门(包括服装,纺织品,鞋类,旅行产品和箱包行业)以及旅游企业(包括酒店,宾馆,饭店和旅行社)提供更多支持。

       中止期限的最长为两个月,如有必要可以延长。对于服装企业中止劳动合同,雇主需要为员工提供以下补贴:7至10天的停工期为10美元补贴;11至20天的停工期为20美元补贴; 21天至1个月之间的为30美元补贴。政府也将补贴企业停职员工:7天至10天的停工期为15美元的补贴;11天至20天的停工期为30美元补贴;21天至1个月的停工期为40美元补贴。

3、柬埔寨政府和国家银行出台减压措施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的银行、小微金融机构和借款人

       为了响应新冠疫情,柬埔寨政府和柬埔寨国家银行(“ NBC”)最近采取了措施,以减轻银行、小额信贷机构(“ MFI”)和借款人的负担。这些措施包括对专门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注入更多流动性,并允许最易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借款人(例如,酒店、服装/纺织、旅游和运输行业的借款人)获得贷款。

       柬埔寨政府和国家银行采取的措施旨在通过防止借款人的抵押品被执行并放宽贷款条件来保护借款人,从而避免其违约。

4、新道交法违法处罚实施细则

       2020年4月17日,国家道路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3月17日第39号法令执行情况的公告,该法令是对2017年3月21日第44号子法令的修订,该法令涉及对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交通处罚法规。新的法令将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其将数额罚款从原来的3倍提高到5倍。

5、商标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备案新规

       2020年1月13日,商务部颁布了新的《商标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备案条例》(第036号条例)。新的条例规定了在加强在商标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投资上诉专业性、商业运转、产品和服务业的公平竞争。

       条例内容涵盖注册过程中的商标的许可协议,分许可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和分特许协议的备案。值得注意的是,未按照条例要求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DIP”)备案上述各类协议的,该协议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必须在6个月内向知识产权局备案。备案的协议将在知识产权局的公报上公告。备案的协议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或者依据备案协议约定的有效期或商标注册的有效期而少于五年。备案的协议的有效性可以续期。续签的申请必须在备案的协议期满前的6个月内提交。

       备案的协议或商标所有权被终止或变更的,备案的协议的有效期自动终止。如果商务部发现违反036号条例第17条规定的行为,则备案的协议的有效性也将终止。这包含违反协议备案的法定条件的情形,包括有效实施对有关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检验。

       相关协议在知识产权局备案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可以向法院或有关当当局针对第三方提起诉讼或投诉,以保护权利人备案协议中约定的权利。

6、柬埔寨《国家紧急状态法》正式生效

       柬埔寨为应对疫情于今年4月开始制定《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已经先后得到了国会、参议院和宪法理事会审议通过。

       此前柬埔寨有关紧急状态的法律仅有《宪法》第22条款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该法规定当国家面临战争或外国入侵、流行病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以及严重的灾难等危机时,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依据《紧急状态法》,可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包括禁止或限制旅行、集会和工作自由、隔离、疏散人员、财产的管理、管制价格和信息监控等。需要注意的是,《紧急状态法》的生效并不意味着柬埔寨立即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按照目前柬埔寨公布的疫情数据,除非疫情进一步爆发,柬埔寨很可能暂时用不上这部法律。

7、大金欧市的4个乡镇的房地产税实行激励政策

       决定赦免大金欧市的4个乡镇地区(Sangkat  Svay Rolum,Sangkat  Khosh Anlong Chien,Sangkat Setbou,Sangkat Roka Kpos)的房产业主税实行免房产税,该地区业主免除房产税直到2023年。

       该四个乡镇的房地产业主们需要在干丹省的分税务局注册房地产营业或是在税务总局注册,直至2023年前不需申报。

       该四个乡镇的地区房地产业主们今年如果在该法令发布之前申报过税金,此税金可在2023年后抵扣,业主需要在干丹省税务分局或税务总局申请抵扣流程。

8、Covid19 在疫情期间柬埔寨央行贷款业务调整

       柬埔寨央行(简称“NBC”) 发布“T7.020.001”号函件,给予各大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包括小微贷款机构),为了减轻疫情期间贷款人的经济压力,在疫情期间针对 以下4个行业还款的优先调整。

       旅游业:酒店,招待所,餐馆(包括酒饮);制衣厂工厂;建筑业(第一次自盖房以及购房);运输行业(尤其是tuktuk司机;的士司机)。该信函并未提及在其他行业贷款客户,诸如房地产,影视,农业,能源,电信等。

柬埔寨央行详细列举一系列银行金融机构考虑调整的建议方针:
(1)本金、利息偿还的减少和延长。
(2)疫情期间的分期,可以推延疫情结束后一次性还款。
(3)对抵押物要求的减免。
(4)合同条款减免。
(5)新签合同提供可长达6个月的包容期。
(6)均均适用于良好贷款(没有预期超过90天)和不良贷款,有财务困难的客户,临时调整有效期可直至2020 年12月31日。

       各个机构必须提交给央行关于贷款业务调整的业务档案,报告必须包括调整贷款类型,贷款目的,金额、分类、调整日期、调整后业务的状态。

9、教育行业税收激励政策

财经部颁发 209 法令,扩充2016年2016年904 法令下激励政策内容,以支持柬埔寨职业人才发展以及减轻学生教育费用。

- 直至2023年前停止1%的最低税要求。

- 直至2023年前停止1%的企业预缴所得税预缴要求。

- 涉及支付银行机构利息税,支付管理或咨询费用 ,居民纳税人15%代扣税豁免。

- 涉及支付教育技术服务费、非居民利息税、股息分红附加税, 14%的代扣税豁免。

- 相关教育物资以及附带服务,包括餐饮、住宿可以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 但可以做企业所得税(TOI) 的成本。

免责声明:
以上信息仅作交流共享之用,不代表我司正式意见,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需咨询业务,建议与我司专业团队取得联系。
本文系盈科外服原创,版权归我司所有,如需转载或者摘录,需征得我司书面同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